一、化学性眼部损伤的类别
1、化学物眼部沉着和染色;由于长时间接触化学物质,可见化学物质沉着在眼睑皮肤、结膜、角膜、晶体、玻璃体、视网膜等。眼表面的组织着色,常因长期直接接触化学物所致。眼内组织化学物沉着,多为化学物被皮肤、呼吸道及胃肠道吸收后沉着于眼部。如银工长期暴露在银质粉尘中,角膜和结膜可发生灰褐色银质沉着症。
2、化学物眼部刺激或灼伤:对皮肤不致产生刺激症状的化学物,也可造成角膜及结膜的损伤。往往引起刺激症状,如烟草、酒精、汞、沥青和硫化氢等,可致结膜充血、乳头增生或结膜炎,亦可致角膜上皮损伤。
3、化学物致眼部过敏反应:此种反应,多表面为眼睑皮肤炎症和结膜充血水肿,每有刺样皮肤异物感。
4、化学物中毒所致的眼部病变:有毒的化学物质被机体吸收而致眼部组织发生病变。可有眼肌麻痹、晶状体混浊及化学物沉着,葡萄膜及视网膜病变,视神经病变。除眼部症状外,同时可有全身其他部位中毒症状。
二、决定眼部化学伤程度的因素
化学物质作用于眼部组织造成损伤的轻重决定于化学物的毒性、物理化学性能、接触时间、接触面积、化学物的量及浓度、伤后是否接受及时合理急救等因素。
1、致伤物的物理化学性能
化学物对组织的损伤主要是破坏机体的蛋白质的物理和化学状态,产生变性凝固坏死。致伤性化学物与组织接触后,因激起的化学反应不同其结果亦不相同,一般来说,气体对组织的损伤比液体轻,液体比固体轻。因为气体易被空气淡化,而液体易被泪液稀释及冲洗。化学物的浓度与对组织的损伤的程度成正比,渗透力大和溶解度大者,其组织损害亦较重。
2、致伤化学物与眼组织接触的时间和面积
化学物与眼组织接触久者组织损伤重。化学物与眼组织接触面积大者,损伤亦轻重。
三、化学烧伤的分期和分度
为了方面观察病情变化和治疗,对碱烧伤进行了分期和分度。
1、分期:按照Hughes方法分为3期:
急性期:伤后数分钟至24小时。
修复期:伤后1天至2周左右。
并发症期:伤后2~3周。
2、分度:按眼外伤职业眼病学组的分度标准,结合皮肤烧伤的分类方法将眼烧伤分为4度。
面积计算:
+:各组织烧伤总面积≤¼
++:1/4≥伤面积≤½
+++:½<烧伤面积≤¾
++++:全部烧伤
注:结膜面积计算以球结膜为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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